张华,女,1974年出生,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2000年6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丹东市律师协会会员,丹东法学会会员,致公党党员。1998年至2002年执业于丹东鑫磊律师事务所,2002年至今执业于辽宁方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于人身损害纠纷、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公司事务等案件的代理及刑事辩护,曾经办过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及担任多家法律顾问,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待人以诚,待人以公”,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