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本律师主要业务人脉在三河、燕郊、大厂、香河、廊坊中院。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轻伤不负刑事责任
主要依据谁抚养孩子有利其健康成长。从经济收入、固定住所、职业、双方老人能否帮助带孩子等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