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振魁律师

孙振魁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擅长:

律师简介

孙振魁,中文学土,民商法硕土,曾为最高法院特邀嘉宾,在《公民与法》、《老人春秋》、《大河报》、《河南法制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法律文章50多篇,特别是2002年2月12日《大河报》“今日说法”版整版报道了题为《交了购房款,却得不到房,冤向谁诉》一文,详细介绍了孙律师的庭审过程,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哄动。2003年4月7日,他在《河南法制报》上撰文《该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受理》,使被告郑州市政府、中原区政府欲逃避法律监督的计划落空,并最终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2003年10月最高人民法律第一次对《婚姻法》〈解释二〉公开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稿,他有三条建议被正式司法解释所采纳。同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网、新华网同时面向世界直播对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他是最高人民法律特邀的五位嘉宾之一。除精通法律知识外,孙律师还精于管理及财会,曾获得会计师资格。知识的多面性,加之对法律的认真钻研,他的案子办得都很成功,特别是他参与指导的关于荥阳金融案,成功地为银行保住了上千万元的资产,郑州晚报的内参对此曾予报道。

部分信息展示:

2003年2月12日《大河报》“今日说法”整版介绍本人一次庭审情况; 2003年4月7日《河南法制报》第三版“诉与辩”刊摘本人在一起诉区、市政府的代理词;2003年10月14日《中国法院网》、《新华网》同时直播立法讨论,本人为最高法院特邀五位嘉宾之一; 有专著《人体与汉字》、历史小说《春秋梦》并获得郑州市“五个一“工程奖。

擅长领域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孙振魁
  • 执业律所: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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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 地  址:
    健康路发展大厦2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