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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拟厂房租赁合同
作者:王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9-11-11 浏览量:0
济南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拟厂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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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二、租赁厂房用途:
三、租赁期限及有关约定:
1、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1)、乙方擅自转租厂房的;
(2)、乙方人利用承租厂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不按约定擅自进行装修、改造致使房屋结构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约定预交租金、拖欠超过半个月的;
(5)、有本合同第七条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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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设定抵押权。
4、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5、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在 日内搬出,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6、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要持有当月的水电费结算单据办理手续。--济南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拟厂房租赁合同
四、租金、缴纳期限、付款方式:
出租的厂房本着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标准:年租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 年租金( 元 ),以后每 交纳一次租金。
五、租赁期间的厂房修缮及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的厂房修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提出修缮意见,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 济南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厂房租赁合同。
2、乙方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费装修或者在空地上临时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应符合国家消防、环保、治安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但不得损坏原厂房结构和使用功能。如因装修改、修建临时建筑物造成改变原厂房使用功能或人身伤亡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合同期满或解除时,甲方概不承担乙方装修的费用,乙方除交齐租金外,其他增设物一并搬出,并把房屋及土地恢复原状,不能及时搬出的,增设物五日后归甲方处置。 济南公司法律顾问律师草拟厂房租赁合同。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当按时足额交纳水、电等费用,因欠费引发的停用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租赁期内遇到政府拆迁、征收征用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搬迁,乙方不享有拆迁安置或补偿的权利,但甲方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应减少乙方相应租金。
2、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每日应按欠交租金的 %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装修,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造成房屋损坏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甲方房屋损坏或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租赁期内发生本合同第七条的情形,甲方未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由甲方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6、任何一方无故提前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承担 元的违约金。
7、如因乙方擅自转租、在租赁厂房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装修改造造成厂房结构损害,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应当承担 元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出租人、承租人各执 份。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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