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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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诉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人损赔偿案:

来源:陈宏圆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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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售,买卖双方未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以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法院判决驳回保险公司意见,判决其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009年6月黄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将张某撞死,被家属堵在交警队至凌晨两点,交警见实在调解不好便离去,激动的家属对黄某实施拉扯打骂,黄某打电话向我求援,我赶到现场听取双方意见,分析案件的焦点在于保险理赔。因为黄某所驾车辆系从外地购买,转过两次手,一次过户,一次没有过户,保险公司以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我向双方阐述法律观点,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黄某支付费用,以张某家属为原告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双方为表达感激之意,专门向我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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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圆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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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陈宏圆
  • 执业律所: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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