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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补偿款能否要求对方支付

来源:黄琴律师
发布时间: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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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2018年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约定男方过错补偿女方5万元,但未标注给付时间,2024年初,女方也没有收到过男方的补偿款,因此,想诉讼要求对方支付。

委托律师后,律师建议张女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男方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保全到男方财产,银行余额10余万。开庭后,男方否认协议是他的真实意思,说依女方写的,他以为是哄着她的手段。经律师结合案情辩护,最后裁判机关判决男方支付5万元给张女士。由于保全到位,现女方已经拿到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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