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案的成功办理
来源:范圣忠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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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案的成功办理
案件摘要:
2013年春节刚过,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毫无感觉的被上海某区公安分局抓捕,并以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亲戚委托的第一位辩护律师会见后,告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亲戚,孙某某的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法定的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的哥哥闻讯,经过多方了解找到范圣忠律师。次日,范圣忠律师接受委托到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
据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陈述,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某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另有其人,该公司的多次贷款都是有实际控制人安排,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仅仅是根据控制人的要求签字,其他情况均不知情,实际控制人现在逃。
律师意见:
辩护律师根据从侦查机关了解的案情和会见了解的情况,向办案单位和侦查监督机关提出:认定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依据不足,其主观上并无该犯罪故意等意见。现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予以立案并羁押可能造成错案,要求无罪释放犯罪嫌疑人孙某某。
办理结果:
某区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同辩护人的意见,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不批准逮捕。
当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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