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远律师代理雷某劳动争议一案,成功为其争取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来源:尹远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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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雷某进入广州某休闲服务公司,直到2012年5月13日公司无故辞退雷某,期间均未签订劳动合同,因公司拒付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差额,故委托尹远律所尹远律师诉诸黄埔法院【案号:(2012)穗黄法民一初字第491号】,通过尹远律师争取,法庭最终采纳我方建议推翻了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仲裁作出的裁决,将最低工资计算标准由1300元/月提升至按件工资5222.43元/月,最后判令被告向雷某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四万五千余元,最大限度地保障了雷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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