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交通事故赔偿
来源:何桂山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20
人浏览
2010年8月,我县容城镇马某遭遇交通事故,因医疗费由肇事方承担,治疗终结后马某要求肇事方赔偿2万元,肇事方不同意,要马某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不同意。马某无奈找到本律师,因马某经济困难,本律师为其提供风险代理。经鉴定马某9级伤残,后依法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和肇事方赔偿马某9万多元。保险公司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以上内容由何桂山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何桂山律师咨询。
![何桂山律师](http://att1.lawtimeimg.com/photo/2012042014061216_220wh220.jpg)
何桂山律师
帮助过 126 万人好评:0
湖北省监利县玉沙大道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