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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综合

滥用职权,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史智兴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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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滥用职权,免予刑事处罚

陈某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行使职权从事公务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判。

一审律师介入后,提出本案没有造成直接物质性的经济损失,情节较轻、归案后如实供述事实等辩护意见,一审法院对其判处免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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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史智兴
  • 执业律所: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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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50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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