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昌军律师

颜昌军

律师
服务地区:云南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184-8731-9676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1:00)
留言咨询

谢先生借款给他人时间长达8年,终获胜诉

来源:颜昌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08
人浏览

谢先生借款给他人时间长达8年,终获胜诉

 

[案情简介]:

    原告谢先生2015年出借5万元人民币给被告龙先生缴纳商铺房租费龙先生谢先生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到期后,被告龙先生未履行还款义务。在原告谢先生的强烈要求下,截止2023年陆续归还了8500元,谢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龙先生归还借款,并承担利息。

[办案过程]: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借条内未约定利息,驳回了原告谢先生的利息主张,只支持了归还欠款7万。后原告谢先生委托代理此案上诉至昆明中院,认为被告龙先生应支付利息。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在本案中,被告龙先生2015年出具借条载明还款期限为年,但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应认定为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贷款。故二审时主张截止20237月利息为人民币8500元。二审法院支持了谢先生的全部上诉请求。要求龙先生返还谢先生欠款5元,并支付利息8500元。


以上内容由颜昌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颜昌军律师咨询。
颜昌军律师
颜昌军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847 万人好评: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螺狮湾国际商贸城精品二区1栋1028号
184-8731-9676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颜昌军
  • 执业律所:昭阳区镇通法律服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32570*********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云南
  • 咨询电话:184-8731-9676
  •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螺狮湾国际商贸城精品二区1栋10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