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黔义民初字第1409号民事判决
来源:余理亚律师
发布时间:20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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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原告诉曾某、杨某、汤某合同纠纷一案,本人代理原告,诉请判决合同无效,经(2013)黔义民初字第14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了涉案的《转让合同》无效,避免原告承担了30余万元的违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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