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案
来源:邹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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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申请执行高某欠款案,因高某长期在外打工地址不详,未能执行结案。2月14日,高某回家为其父过生日,申请人及代理人邹超律师立即通知法院,执行人员考虑到被执行人家亲戚朋友多,强制执行会带来负面影响,通过镇、村两级干部将其请到村委办公室,对其做工作,促使其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
法院在执行活动中,为减少对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采取慎用拘留强制措施,并在采取拘留措施时,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实施,以减少对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的措施,受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支持和欢迎,致使多年未决的执行案件得以以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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