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玉律师

陈军玉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盗窃罪缓刑辩护成功

来源:陈军玉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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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条件极其苛刻。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仔细分析了案情。发现本案存在可能争取到缓刑的有利条件,第一、被告人在案发时年仅16周岁,属未成年人;第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并未具体实施盗窃行为,也未提议进行盗窃,是受到他人诱导参与犯罪,在案件过程中只是帮助“望风”,可以认定为从犯

2009年1月11日谢某某伙同胡某某等人在广州市番禺区盗窃摩托车两台,案发不久即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案情简单,但想要争取被告人缓刑并不简单,在司法实践中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条件极其苛刻。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仔细分析了案情。发现本案存在可能争取到缓刑的有利条件,第一、被告人在案发时年仅16周岁,属未成年人;第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并未具体实施盗窃行为,也未提议进行盗窃,是受到他人诱导参与犯罪,在案件过程中只是帮助“望风”,可以认定为从犯;第三、被告人在案发前并无前科,变现尚好,且辍学不久;第四、被告人在抓捕归案后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第五、被告人偷窃的财产已经返还给失主,未造成重大损失;第六、被告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羁押,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行,悔意明显。

经征得家属同意,辩护人向办案部门申请了取保候审获得批准,在案件的审理阶段,辩护人综合上述观点,依法为被告人做了罪轻辩护,并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判处缓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大部分意见,对被告人判处缓刑。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高发态势,很多未成年人因为对于法律的无知和涉世未深,被他人诱导或是出于好奇心理参与犯罪,从而葬送了自己的大好青春。这里面有社会的原因,也有家庭的原因。本案中就是因为谢某某家庭父母长期分居,谢某跟母亲居住,但母亲由于工作原因疏于对她的管教,导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令人惋惜。作为父母应当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子不教、父子过”为人父母要牢记。作为子女更应自立自强,切勿以身试法,世上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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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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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7号五楼(番禺法院旁)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军玉
  • 执业律所:广东尚情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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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7号五楼(番禺法院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