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会所诈骗金额48万余元,终获缓刑判决,于宣判当日获释
来源:胡海春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18
人浏览
——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法庭采纳辩护人意见,终获缓刑判决,于宣判当日获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1月起,被告人李某在某男士养生会所,任馆长一职位,主要负责管理以及销售办卡等外部业务,以言语、项目名称、装修环境、“打擦边球”的服务项目、高额的项目价格等误导被害人,使其误以为高价服务中包含色情的内容。其中李某的诈骗数额为48万余元,系接近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数额标准。
辩护人介入后,会见了嫌疑人(被告),并且详细研究了案件的具体情节,审核后制定了辩护策略,在公安侦查阶段为案件争取积极主动的处理争取了先机,并且最终为被告争取减轻处罚,在被告涉案数额接近“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情况下,争取到缓刑判决,被告于宣判当日获释。
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以上内容由胡海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胡海春律师咨询。
![胡海春律师](http://d03.lawtimeimg.com/photo/20200901173235qgrfxxfuvr8q11_220wh220.jpg)
胡海春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385 万人好评:80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