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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去法院带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0 18:30:59 人浏览
  • 你好身份信息证明及起诉张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具体流程如下:1、选择好有管辖权的法院。2、准备好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等。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等待法院是否受理的通知。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应当准予离婚情形:(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五)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程序如下:1.准备起草起诉状以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3.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的副本;5.法院开庭;6.法院依请求做出判决且宣读其判决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纠纷法庭调查会调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然后开始当事人陈述;审判长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有证据的,出示书证、物证等。
  • 结婚证户口本,建议带上律师
  • 你好,你是男方还是女方?什么原因要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你把案件情况大概介绍一下
  • 起诉离婚要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
  •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1、原告准备起诉状并收集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2、法院受理后,送达诉讼文书,通知双方到庭;3、法院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4、调解不成的,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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