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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3 18:32:27 人浏览
  • 工伤眼睛等级鉴定标准如下所示:1、一级,双眼看不到光或者能够看到微弱的光但是位置不清楚;2、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3、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后面会一直持续到10级。具体的伤者是处于哪个等级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判断。
  • 九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计算需要结合本人工资情况,和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 按照浙江省的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还需要结合当前的工资基数以及年龄来计算。
  •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计算需要结合本人工资情况,和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 你好,伤情是怎么样的呢?根据你的描述没有办法判断。
  • 你好!你是想咨询工伤赔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其标准如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要结合工资等具体情况
  • 工伤九级的赔偿标准: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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