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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31 08:30:52 人浏览
  • 需根据双方过错确定
  • 具体赔偿数额要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所在省份颁布的赔偿规定。一般而言,60周岁以上赔偿是依次递减的,年龄越大,赔偿就是越少。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 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若行为人受到人身损害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金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索要。《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看具体伤残等级来计算
  • 1.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2.具体要根据住院天数、治疗情况、户口情况进行计算
  • 法律分析:法院或鉴定机构通知去做鉴定,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内容有: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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