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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5 16:01:50 人浏览
  • 出生证明不能直接改名字,需要按照这个名字先上户口,然后再向派出所申请改名。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 你好,对于孩子上户口办理流程的问题,1、派出所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后,要认真检查核对并进行走访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做出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县(市)局。2、区、县(市)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核查,作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市公安局户政处。3、市公安局户政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户口材料逐级返回区、县(市)局和派出所。
  • 可以提供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凡无法提交原始户籍资料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公安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
  • 证件是指用来证明身份、经历等的证书和文件。一般情况下证件都是由政府相关单位审查自然人或单位的资质及身份发给的加盖公章的打印证件,手写证件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
  • 如果是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婴儿,可到当地医疗机构填写《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婴儿补发申请表》,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v
  • 不一定是上户成功了,还需要等待公安派出所的办结结果。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亲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 是一直保存的。《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母婴保健法》规定,由依法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法定医学证明,是世界各国通用的人口原始记录凭证。其法律效力是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母婴保健服务的凭证;为其它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 补出生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等等。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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