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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5 16:01:50 人浏览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 申报暂住、申领《暂住证》的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内而来本市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以及外出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治病、学习、出差等需暂住7日以上的人员,必须申报暂住登记。
  • 身份证丢了也是可以坐高铁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以凭借车票乘车,或者在高铁站办一张临时身份证。若途中居民身份证丢失,在铁路网站使用居民身份证购票,且在具备条件的车站使用居民身份证通过自动检票机,直接检票乘车的,在列车上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无法确认车票信息的,请先行补票。身份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身份证办理手续如下: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3、填申领导登记表;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5、交工本费;6、发放身份证。
  • 你好,出生证明找医院出具。
  • 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可以想办法补办出生证明再给孩子上户口。给孩子上户口的方法包括:1、孩子如果是婚前出生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再按户籍办理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 法律分析:一、出生证名字上户口可以更改吗?《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但是当事人符合户口申报地的更改名字的条件的,在申报户口后,可以使用出生证明以外的名字作为常用名;根据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提示,把《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添加到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即可。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 房产证现在统一称之为不动产证,如果有遇到房产证的相关问题,可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咨询相关的解决方法。
  • 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现在暂住证已经停办了,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居住证它的办理步骤如下:第一、提交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第二、填写居住人口登记表。第三、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事业、企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并且内部需要集体办证的。
  • 1、医院填写的孩子出生信息表;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3、父母的身份证原件;4、结婚证,结婚证有两本,带一本去即可。
  • 我们要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一张照相馆社保回执。把材料拿去附近的一个银行,一般中行、建行、农行、工行都可以,还有本地的被授予办理社保卡的银行都行。大堂经理会告诉你填写一张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即可。然后把回执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他们会定期将材料交至社保局的制卡中心。社保制卡中心将收到的材料录制到系统里,进行数据采集。待市级审核完毕后,再由省级审核完成。如果不通过会在系统流程里备注不通过的原因,所以个人要即时关注下制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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