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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买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10-18 08:02:13 人浏览
  • 有贷款的需要贷款人同意的
  • 婚前贷款房能加名字。不过需要先还清房屋贷款,注销抵押之后,当事人才能到房管部门申请添加配偶姓名。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贷款房在婚后加了一方姓名后,并不意味着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还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公积金贷款买房对对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没有明确要求,主要是对连续缴存公积金时间有要求,一般要求购房者必须连续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或者是一年才行一般在具体确定购房者贷款额度时,还需要根据缴存公积金年限、最低首付款比例、申请贷款期限、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一定能贷到最高额度。
  • 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如果按照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如果按照房屋价格计算,则贷款额度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公积金贷款既看余额也看缴存基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如下:1、拥有自己专门的公积金账户;2、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必须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3、一定要将没有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还清;4、不能有征信污点;5、贷款人的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必须小于70岁;6、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签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是多少岁1、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人65岁,女人60岁;2、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3、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4、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30年。办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期限必须一致。
  •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资料,贷款银行受理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贷款银行直接转入借款人的贷款专用账户。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提取。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但是需要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职工持该证明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是否写别人的名字需要经本人同意即可,但是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能证明自己购房,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夫妻双方贷款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还贷的房子可以加配偶的名字,有房贷当然是可以加配偶的名字的,需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贷款银行开同意增加贷款人的证明,也就是说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样就多了一个还贷的人,再去房产大厅办理加名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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