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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买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10-18 08:02:13 人浏览
  •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 住房公积金开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贷款,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分担。2、离婚时,会进行析产,按个人所分得的财产分担债务。3、例如: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只有一个人还债,等同于夫妻双方还债。4、离婚后,如果房子全部划给你,剩余的房贷全部由你负担。(这里有条件:房子当前价值要评估,你要补偿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的房子份额)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房子在银行做抵押贷款,房产证上是不能增加人名的,除非将贷款提前还清,办理房产证解押之后方可进行房产证加名字的办理,房产证加名字具体流程如下: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三种方式:1.房产权赠予;2.房屋买卖;3.析产登记。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房地产纠纷涉及的问题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以合同诈骗为例,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贷款中的房屋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具体流程: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
  • 继承遗产房产证的过户流程:一、继承手续要去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来外销的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所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者他凭证;3、户口簿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对于已经立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则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因为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其中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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