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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买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6 15:31:02 人浏览
  • 还贷的房子可以加配偶的名字,有房贷当然是可以加配偶的名字的,需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贷款银行开同意增加贷款人的证明,也就是说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样就多了一个还贷的人,再去房产大厅办理加名字就可以了。
  • 婚前贷款买房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子有贷款离婚分割时,具体方式为:首先由当事人之间自主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个人债务。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申请人持购房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贷款申请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递交委托银行,并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放款通知书》;最后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一、公积金余额可以全部提取出来吗1、公积金余额可以全部提取出来。但是并不是人人都能够提取公积金的,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全额提取出来。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的年龄,并且与原来的工作单位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那么这时候就可以申请提取出来。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 还贷的房子可以加配偶的名字,有房贷当然是可以加配偶的名字的,需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贷款银行开同意增加贷款人的证明,也就是说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样就多了一个还贷的人,再去房产大厅办理加名字就可以了。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是否加女方名字由该房产的所有人自主决定,其可以依法处分本人的房产,可以加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赠与后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还贷的房子可以加配偶的名字,有房贷当然是可以加配偶的名字的,需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贷款银行开同意增加贷款人的证明,也就是说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样就多了一个还贷的人,再去房产大厅办理加名字就可以了。
  • 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如果按照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如果按照房屋价格计算,则贷款额度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一、公积金买房提取后还可以提取吗?1、公积金买房提取后还可以提取的。如果需要再次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话,需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以及首付是多少等信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二、首付后多久可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的提取与首付的时间没有直接关系,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提取,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当事人要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等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等于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可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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