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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冻结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1 16:02:44 人浏览
  • 你好,具体可以询问银行
  • 成为银行黑户之后,很多人会担心自己办理的银行卡,或者之前的银行卡会不会被冻结,其实,如果银行卡被冻结的话,是有一定的附属条件的,也就是说,银行已经经过起诉之后,根据法院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冻结银行卡才可以的。否则,就算是银行黑户也是不能直接进行冻结的,所以黑户银行卡是可以继续使用,不必担心出现被冻结的情况。虽然银行不会随便冻结他人账户,但是如果自己已经进入到征信系统的黑名单,是绝对不能够申请贷款和办理信用卡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如果当事人不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的,则最长一年后才能解冻。法院冻结银行卡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以内。但是如果当事人依法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提前履行其义务的,则可以申请提前解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一、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二、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给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你好,具体了解一下详细情况。
  • 如果银行卡被异地警方冻结,可以向警方询问情况。如果银行卡被警方冻结,则意味着该银行卡涉及刑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向警方询问相应的情况。经警方调查刑事案件,确认银行卡与案件无关后,将解除冻结并退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按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被冻结的,不得再次冻结。第一百四十五条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物,发现与案件确实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密封、扣押、冷冻和退回。
  •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冻结后先与银行联系,申请解冻,如果可以解冻,在解冻后还款即可,如果银行不能帮忙解冻,银行很可能被起诉了,这种情况需要与判决处理的法院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一、如果是信用卡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二、可透支的银行卡,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三、如果是借记卡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一种是司法冻结;等等法律依据:《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存、商户共存、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 法律分析:银行账户被冻结了,想要账户被解冻,只能由相关单位书面通知银行才可以。所以只要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那么账户会被持续冻结。但是虽然账户无法解冻,但是暂缓措施还是有的。一旦财务人员发现账户被冻结,首先要通知相关领导,让他们尽快查找原因并想出解决对策。除此之外,经过上层同意,还需要告之客户,以免再往企业账户里打款。如果企业确实需要资金流动,那么可以协商现金往来,或者打到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里。但是一定要留好相应票据,以免再惹上税务风险。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企业尚处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检察院等会依法裁定冻结企业银行账户;企业出现涉嫌犯罪的行为,例如洗钱等,这时政府或司法机关等会冻结企业账户。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法律依据:《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可以结合实际的缘由,看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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