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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协议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2 07:28:28 人浏览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协议对此已有约定,则无法起诉处理。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部分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是合法的,有效的,但约定必须采取书面的方式。因此,夫妻未离婚,双方协议将房产归一方所有是完全可以的,合法的,只是约定需要采用书面的方式
  • 离婚协议书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但是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是空白的格式文本,内容需要自己填写;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直接自己写,或者是委托律师写,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反悔。三十天届满后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
  • 协议离婚必须到场,诉讼离婚,一方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出席。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其中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原则上双方当事人也都必须参加庭审,但是有特殊情况,并且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不出席。但是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不可以无故缺席。法条
  • 协议离婚是双方都要到场,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解除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地。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判决书不需要签字,但要对判决书对应的送达回证签字,以表明收到了离婚判决书。在离婚诉讼中,第一次诉讼离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当事人需要在收到判决书六个月后,向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 如果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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