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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协议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12 07:28:28 人浏览
  • 双方重新协商达成协议也可重新分割。另离婚协议内容违法也可要求重新分割
  •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但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且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也是有可能会判离的,即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愿而定的,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并且调解无效的基础上做出的准予离婚的判决。
  • 离婚,协议的内容主要有:(1)、双方同意离婚;(2)、对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的负担;(3)、对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
  • 你好,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离婚,协议的内容主要有:(1)、双方同意离婚;(2)、对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的负担;(3)、对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
  • 据您所述,如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事项存在争议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照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孩子的年龄、成长经历及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综合因素作出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具体规定:1、子女不足2周岁;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孩子已满10周岁;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3、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如果男方不同意,那么就无法协议离婚。法律规定还有一种离婚方式就是通过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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