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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协议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10-01 00:05:47 人浏览
  • 法院不可以协议离婚,法院只能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夫妻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应携带离婚所需证件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住所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二人提交的材料后,认为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在其过完离婚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可以啊。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那就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想加上子女的名字,必须经过父亲的同意才可以办理有关手续。
  • 在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是指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让夫妻双方协商解决离婚问题,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上,双方就孩子抚养和债权债务、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案件不再审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法院离婚协议书并不是离婚证。法院一般所作出的都是判决书和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证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最后所申请的离婚证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当事人应当尽快去人民法院,询问为什么还没有发判决书。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人民法院宣判一个月后还没有发判决书的,严重违反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去人民法院进行询问,并且还可以向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追究法官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不支付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约定的,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违约方支付抚养费并且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的法律效力一样。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则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二是协议离婚,当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并对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方面都达成一致协议时,可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法院不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应该到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等事项;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手续:当事人一方向被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受理后,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院不可以协议离婚,法院只能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夫妻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应携带离婚所需证件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户口住所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二人提交的材料后,认为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在其过完离婚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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