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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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9-20
19: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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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离婚的涉外婚姻的事项,手续: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留学等人员须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2、内地居民须持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居民身份证;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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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办理手续:双方先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二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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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凭1年以上的暂住证可以考C1以下的驾驶证。B2以上的驾驶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考试。异地考取的驾驶证只能在异地发证的交管部门换证。如果在异地取得C1以下驾驶证后,可以将驾驶证转到户籍所在地的交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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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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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出轨的一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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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判决,如果确已感情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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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离婚后,又想要恢复婚姻关系,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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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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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双方其中一方要离婚的,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一、双方协商好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后,自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对是否离婚以及婚内财产问题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