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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工地工伤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10-01 08:30:49 人浏览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 您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家庭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
  • 十级工伤的补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
  • 工作期间造成残疾一般可以构成伤残,具体伤残等级要经过鉴定机构鉴定之后才能予以确定。
  • 就工伤问题进行赔偿时,可以先行申请确认工伤,接着双方进行协商确认赔偿也可以。
  • 工伤赔偿的工资按照如下方式计算:第一、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第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建筑工地发生工伤,劳动者的维权方式: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应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
  • 您好,先要确定骨折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到专业机构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数额
  • 你好,具体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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