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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6 11:32:38 人浏览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 交通事故对方的责任,由对方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新车被撞成事故车的理赔如下:1、新车被撞的,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的部分,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3、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 你好,你是哪方?什么时候发生的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没有报警处理的,受害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以后就要进行赔偿问题的解决了,有三种方式解决:1、自行协商。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之规定调解程序为: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于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6)确定赔偿方式。3、向法院民事起诉。
  • 交通事故赔偿根据不同的事故后果有不同的赔偿方式。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赔偿即可。
  • 交通事故拘留标准为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般只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形下交通事故才会进行拘留,拘留的决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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