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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怎么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10-09 11:31:40 人浏览
  •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如果孩子的父亲没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的可以交由孩子的父亲抚养;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归谁抚养,不直接抚养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 法律没有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 离婚财产分割收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首先需要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如果委托律师代理,需要支付律师费。诉讼中,如果需要保全财产,还需要交保全费。涉及财产评估的话,还需要缴纳评估费等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离婚后共同房产的分割为: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给另一方应付款。《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离婚案件立案开庭的时间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开庭前三日,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第一次判不离,第二次不一定是必须判。判决离婚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只是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概率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法律分析:一方也可以去法院上诉,离婚协议仅对内有效,夫妻存续期间的借款一般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 诉讼期过了当事人依然可以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发生障碍,如果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没有法定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 离婚没有时间限制。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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