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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怎么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10-09 11:31:40 人浏览
  • 起诉离婚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 你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 不论孩子的年龄大小,夫妻双方都可以选择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亲自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如果孩子未满一岁,诉讼离婚的,只能女方起诉,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男方才可以起诉离婚。
  • 需要提供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财产依据
  • 你好,带着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起诉状去法院起诉即可
  • 起诉离婚开庭一般不需要孩子到庭,夫妻二人到场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按照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要找主办案件的法官补办,但只适用于刚办不久的离婚案件。可联系主办法官,重新复印判决书并盖章。还可以到离婚诉讼法院的档案室去调取档案。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当事人可拿着证件到之前办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调取案件材料复印、盖章。效力等同于原判决书,不一定非要原件。
  • 离婚房屋的分割方式有:1、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如果是按揭购买的房屋,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采取下列办法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进行调解;起诉离婚的,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或者是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和好了的,判决不准离婚。2、
  • 具体什么情况呢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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