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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怎么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10-09 11:31:40 人浏览
  • 你好!需要结婚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离婚起诉书面材料
  •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离可以参照下列内容: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 如果不同意离婚,首先可以考虑去做对方的工作,劝说对方撤回起诉,如果对方不撤诉,那么在调解或是庭审的过程中就要积极表达自己不愿意离婚的态度,最好是可以拿出一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证据
  • 法院庭审时间三到六个月
  • 你好,建议你积极应诉并调解处理。
  • 你好,需要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
  • 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界定方式如下:1、若该房屋产权的取得是在婚姻登记之前,则为婚前房产。该房屋一般视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2、若该房屋产权的取得是在婚姻登记之后,则为婚后房产,此时,该房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当事人请求退还彩礼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属于法定情形的应该予以退还。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应当到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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