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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23 21:02:14 人浏览
  • 工伤死亡赔偿是有标准的。例如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 法律分析:职工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按工伤赔偿条例规定进行赔偿,1、丧葬补助为统筹区职工上一年度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和因工死亡的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丧偶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10%,但是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3、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工伤人员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2、调查。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
  • 法律分析: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3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1、工伤伤残赔付标准:(1)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
  • 需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计算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一般工伤的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 非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侵权人一般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二十年的标准计算被侵权人的死亡赔偿金。但被侵权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你好,究竟是工伤还是因病或者其他原因死亡呢?不同的死亡原因,赔偿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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