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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23 21:02:14 人浏览
  • 一、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标准是什么1、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死亡赔偿金应该按照当地法院上一年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赔偿其丧葬费。按照当地职工六个月的工资为标准;(3)如果死亡者未年满十八岁,肇事者,要对其抚养人进行赔偿;(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和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
  • 因公死亡赔偿标准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公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九级工伤是否能赔20万,需要根据当事人工资的具体数额决定,九级工伤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劳动者非因工伤死亡的,可以获得下列赔偿:1、丧葬费是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是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3、对生活困难的被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一定数额的补助金。
  • 法律分析: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则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来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等。
  •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53号)明确规定的。具体的赔偿标准需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不存在最低能赔付多少的问题。
  •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 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其标准如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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