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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23 21:02:14 人浏览
  • 您好,发生工伤,先去做工伤认定,对方不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死亡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即为该直系亲属,有多少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就应该做多少赔偿。
  • 员工进行伤残鉴定,要先在完成工伤认定后进行,而不能直接去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七级工伤,需要对受工伤的劳动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另外还需要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人因安全事故问题受到伤害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情况要根据时间的损伤情况来确定。
  • 工伤死亡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即为该直系亲属,有多少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就应该做多少赔偿。
  • 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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