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25
12:30:59
人浏览
-
-
夫妻离婚不可以在网上查到。公民的婚姻状况信息,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是任何个人无法通过网络等形式查询的,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隐私权。无论是法院,还是民政机关都必须严格保密。其次,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知情权或者有必要查询,可以采取如下方法进行查询:1,可以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到法院,民政局,以及户口管理部门进行查询;2,当事人可以自己,到这个人的家庭地址通过其邻居以及其他知情人进行了解。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之后的程序为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
-
协议处理。如果不能协商处理,起诉离婚,仅仅是为了金钱吵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
需要户口簿。1、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书面离婚协议书,携带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2、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相关资料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
1、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可以去民政局补办2、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
一、离婚案件对方不出庭,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