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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缴纳社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4 15:02:32 人浏览
  • 1.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去社保局进行申诉,能过社保局来让公司补缴,但个人应缴部分也得补缴。2.如果公司拒不补缴,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的申请,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 具体补缴步骤如下:(一)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二)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户口的到乡镇社保部门,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三)办理的时候需要准备身份证和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社保费用和申请书等资料。(四)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上已经办理好的养老保险手续和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一般设在劳动局内)举报用人单位,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这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予以解决,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先行程序,只有经过劳动仲裁,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 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双倍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是自08年起,每工作1年给一个月,超过半年不到1年给1个月,不到半年的算半个月。双倍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翻倍。但是很难,一般单位都会找个理由,但是单倍的赔偿金一般没有问题。这个月工资标准以最后12个月平均收入数为准,不到12个月的,按照实际平均。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拖延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拖延不给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拖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应当先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经劳动监察责令支付仍然不支付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一些省市,赔偿金只有劳动监察限期支付仍不支付的劳动争议仲裁才支持。
  • 1.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用)。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6、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试用期也应该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五险一金缴纳标准:1、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5、医疗保险:单位:12%、个人2%6、公积金:单位:7%、个人7%
  • 自用工之日起(不是订立劳动合同之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缴纳社保。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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