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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给抚养费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4 12:02:26 人浏览
  • 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流程如下:1、准备好离婚起诉状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2、法院受理后通知原被告开庭;3、法院开庭审理时会先行调解;4、如果调解不成的,最终会作出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对方也愿意,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若对方不同意,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诉讼离婚
  •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原则上不会判决离婚,建议在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处理
  • 离婚后多年讨要承包地法律不一定支持,首先要看该承包地是否是夫妻没有离婚前就已经取得农村承包地的权益,如果已经取得了该权益的,那么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否则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离婚一方不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提出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处理办法:1、另一方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
  • 一方不离婚应该采取以下办法来做才能离:1、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2、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离婚调解不成,若是有以下情形的应判决离婚: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其他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还有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判决离婚。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 法律分析: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当事人以没钱为由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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