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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给抚养费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4 12:02:26 人浏览
  • 法律分析:可以终止给付抚养费的情形:1、父母丧失抚养能力,导致无力承担抚养费;2、子女已满十八周岁;3、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
  • 一、离婚孩子如何判1、离婚孩子审判方式如下:(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主要考虑,经济状况、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5)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二、
  • 离婚判决后不给付离婚财产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再次协商,请求按生效裁判执行相关义务,若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则当事人可直接持生效裁判申请人民法院就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予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有如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 男女双方没有孩子的离婚方式为:1、双方对离婚事项、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2、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直接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
  • 夫妻离婚一方转移财产的,有以下解决方法:1、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转移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必须经过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的申请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 想离婚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法: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 如果要离婚的话,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1.协议离婚是双方都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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