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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收集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14 16:00:51 人浏览
  • 起诉离婚需要收集以下这些证据: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2、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3、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4、子女的情况,对抚养子女的意见;5、其他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起诉离婚要收集的证据:一、身份证据;二、婚姻关系证据;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四、子女抚养证据;五、家庭财产证据;六、双方经济状况证据;七、住房情况的证据;八、需要经济帮助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起诉离婚需要收集以下这些证据: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2、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3、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4、子女的情况,对抚养子女的意见;5、其他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起诉离婚需要收集以下这些证据: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2、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3、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4、子女的情况,对抚养子女的意见;5、其他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起诉离婚要收集的证据:一、身份证据;二、婚姻关系证据;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四、子女抚养证据;五、家庭财产证据;六、双方经济状况证据;七、住房情况的证据;八、需要经济帮助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起诉状等。证据:1、证明本人身份及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据;2、证明双方财产、债务相关事项的凭证等;3、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起诉状等。证据:1、证明本人身份及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据;2、证明双方财产、债务相关事项的凭证等;3、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起诉证据应该收集以下材料:1、双方是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是自己认识的还是相亲介绍的,证明感情基础是否深厚;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起诉离婚需要收集如下证据:(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主要是指身份证、户籍登记册、结婚证等;(2)子女抚养相关证据,主要包括子女出生证、抚养费计算清单等材料;(3)债务及财产相关证据,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的证明材料;(4)如果为二审案件的,还应当包括上一次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收集证据的方式包括:1、收集双方主体适格的证据,身份证、结婚证之类的证据;2、收集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比如一方家暴、重婚;3、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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