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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8-23 10:01:12 人浏览
  • 需要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
  • 法律分析:一般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方法: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2.工亡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具体计算标准的是:(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北京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
  • 工伤鉴定不准确,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 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1、医疗费、康复费按可报销比例来算;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本人工资;3、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等。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本人的月工资,具体为几个月工资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一般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方法: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2.工亡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出租车司机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降低的收入来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算。而误工时间则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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