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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10-06 15:01:04 人浏览
  • 工伤发生以后,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及其遗属,在其得到工伤补偿时,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
  • 因为工作原因造成肢体损伤的,需要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以鉴定结论确定的工伤等级来进行索赔。
  • 误工费是因伤实际减少的工作收入,如果没有工作,就没有误工费。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十级伤残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 你好,这要看具体情况计算的
  • 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是怎么受伤的
  •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则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来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需要结合本人工资具体金额和是否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综合确定
  • 法律分析:重庆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如下内容: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补助金标准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的赔偿金额标准由重庆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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