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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9 18:03:36 人浏览
  • 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孩子有利于成长的原则确定
  • 你好,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名下财产,不能分割父母的财产。离婚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用于家庭生活的对外债务,可以协商财产归哪一方所有,或者债务由哪一方承担。
  • 夫妻离婚时,小孩怎么分配的问题,实质上解决的就是小孩的抚养问题。针对该问题,男女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第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四、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意见,第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亦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 你好,离婚时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需要根据情况和法律规定。子女抚养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要征求子女意见,并有利于子女生活受教育等
  • 你好,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可以委托律师代写离婚协议。
  • 有房子的,在离婚财产的分割要遵循以下原则: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 离婚财产的分割首先需要界定的是财产归属问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则大多是平分,例外,按情况多分或少分。个人财产归个人。
  • 离婚房产的分配:是夫妻共同房产的,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夫妻二人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房子进行合法合理的判决。房子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而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一方要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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