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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9 18:03:36 人浏览
  • 一方要求离婚处理的办法:若该夫妻能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的,即可发给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就前述事项达成协商的,可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调解,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即可判决离婚。
  • 夫妻离婚时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1、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系婚后获得,且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2、一方在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另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 如果是婚前双方购买的一方单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时按所占份额进行分割。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 起诉离婚被驳回,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向人民法院重新起诉。或者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在签订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 具体是啥情况结婚多少年了
  •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您好,请问哪一方欠债
  •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房屋首期款已付,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首付款的权益应由夫妻平分;如果双方都愿意退房,那么退回的首付款就会由双方平均分配。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 起诉离婚被告联系不上的解决办法:1、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3、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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