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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9 18:03:36 人浏览
  • 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 按照协商一致或法律规定处理
  • 起诉离婚被告不接传票该通过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即将其法院传票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等地点,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如果其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一方不肯签字的离婚处理方式:一方不签字说明协议离婚不被双方认可,此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前两款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离婚后,生活费由自己承担,但如果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 你好,可以进行户口本挂失
  •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离婚一方不离的,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处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法律分析: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 结婚四年了离婚财产的分配:夫妻双方能就财产的归属能达成分配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配。未能就离婚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配,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财产进行适当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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