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精准问答>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7 20:03:44 人浏览
  • 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1、必须是双方自愿、亲自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协议是可被撤销的;2、财产分割内容切忌图省事,出现笼统说法,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等。
  • 你好起诉离婚是会开庭审理呀
  • 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均分,夫妻也可以协商一致具体如何分割。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抚养权的具体判断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诉讼时法官对于“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的认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一、一方怎么起诉离婚1、一方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即为生效。2、
  • 对方不签字,不同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1、选择好有管辖权的法院。2、准备好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等。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等待法院是否受理的通知。
  • 离婚时或者夫妻一方死亡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可以去法院请求分割财产。
  • 收到离婚起诉书的,应当积极应诉,可以针对起诉状,提交自已的答辩状。答辩状要在法定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如果被告不答辩,不影响法院按照庭审程序审理。如果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你好,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 男方执意不肯离婚的处理方式:1、女方可以向有关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女方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女方应当提交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您好!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孩子几岁?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