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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5 19:33:29 人浏览
  • 夫妻一方在国外的离婚: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双方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一方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可向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不需要分配,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和升值的部分需要平分
  • 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解决办法:1、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2、应当进行调解;3、如有下列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收到法院离婚传票的处理方式: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2、准备应诉,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3、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4、收集、提交证据;5、按时参加开庭,完成庭审等待宣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房产的分配:是夫妻共同房产的,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夫妻二人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房子进行合法合理的判决。房子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而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有两个孩子:1、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
  • 财产损失的类型如下:1、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应收、预付账款损失;2、非货币性资产损失;3、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发生的损失;4、资产评估损失;5、企业出售公有住房发生的损失;6、金融保险企业呆账损失;7、其他特殊财产损失。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 法律分析: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 农村离婚宅基地及房屋的分割:对于房屋,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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