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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25 15:03:15 人浏览
  • 离婚财产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判决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 法院起诉需要带的材料: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你好!起诉需要准备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户口簿,诉状及与事实主张相应证据材料。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院要求提交的材料
  • 你好,提起民事诉讼时,一般是要你到你要起诉的那个人所在地的法院办理的。
  • 出轨的离婚协议,首先应当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写明现因男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行为,导致夫妻两人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其次,写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的情况;最后,写明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双方签字写明时间。
  • 协议离婚即民政局登记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子女的户籍、出生证明;2、离婚协议书;3、男女双方本人持上述材料至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备注:2020年1月1日之后,婚姻登记处不当场登记离婚,双方至婚姻登记处签署冷静期文件后,三十天再次至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B:起诉离婚的需要的立案材料:1、起诉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婚姻证明,一方持身份证至婚姻登记处开具)、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籍;2、起诉状;诉讼离婚可由离婚律师代理,由律师整理起诉材料、书写起诉状、代为立案,代理出庭参与诉讼等。没有自动离婚一说,更没有分局满多少年就自动离婚的情况,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以下两种途径:1、协商一致没打成离婚协议至民政局协商离婚;2、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或另一方消失不见的,只能有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查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另一方不到庭的,也可以做缺席判决离婚。协商离婚的,可以由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律师起草起诉状、代为立案、代理出庭诉讼或应诉。衡量感情破裂的因素主要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里的重婚有两种形式: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第二种是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收集以下相关的证据:身份证明、婚姻关系、感情不和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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