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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17 19:02:42 人浏览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等。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折旧费的算法。如果商量不妥可以找公安机关条件,如果公安机关调解都不行就直接向法院起诉;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车主主要责任赔偿如下:1、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方应当承担70%的赔偿责任;2、主要责任方可以通过与必要责任方协商,确定赔偿的方式和内容;无法通过协商方式处理赔偿事宜的,可以申请交警调解,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若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后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处理赔偿事项。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样解决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 交通事故复核结果维持原定不服,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救济:1、向有关机关或者是部门申请行政监督;2、根据我国国务院相关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申请;3、依法申诉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或者是工作人员,都有监督和提出建议的权利;4、公民也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申请撤销或者是变更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需符合哪些条件1、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3、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5、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认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全身瘢痕面积小于5%,大于等于1%的;3、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4、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6、手掌、足掌植皮面积大于30%者;7、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2、调查。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通过报警车祸,方式解决。报案解决,有人员受伤,或者有重大经济损失,抑或双方对事故责任判定有争议的,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必须保护现场并立马报案(交警以及保险公司),
  • (一)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二)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以及其他证据综合划定。同等责任赔偿情况如下: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双方责任为同等责任的,按照造成他人死亡需要赔偿的项目,计算出需要赔偿的金额后,一人承担一半;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赔偿的项目为,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 因交通事故导致不能上班的,应当将这部分损失列入误工费的范畴。误工费是受害人因恢复治疗或休养期间不能正常工作和劳动产生的收入损失,是最为常见的车祸赔偿项目之一。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其损失计算为:1.误工时间。在非伤残案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误工证明确定,包括住院记录、出院记录、病历本、出院小结等。伤残案件中,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日,也即司法鉴定机构构成伤残的鉴定意见落款日的前一日。2.误工收入。如果被误工人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误工收入直接依照其工资收入进行计算即可。如果是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还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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